最近在听蒋勋讲“中国文化之美”的音频,其中他有讲到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天他批改学生的作文,其中有篇文章的名字叫做——“我罪喜欢的人”,一开始他以为学生写了一个错别字,后来他发现作者每个“喜欢”的前面用的都是这个“罪”字,他觉得非常奇怪,于是就把学生叫了过来,问他为什么用这个字,学生回答他说,当他在电脑上敲最喜欢的拼音的时候,他看到了“罪”这个字,他觉得这个“罪”字情感最为强烈,最能表达他碰到她的感受,所以他选择了这个字。
原来文字可以这么鲜活,我们从小到大都只是在学习的是文字的规则——正确的写法、正确的用法。却没有人告诉我们文字也是在发展中的,它本来就是人们说话情感和内容的载体。就像这个“最喜欢”,我们一直使用者它,从来没有觉得有半点差异,当“罪喜欢”出现的时候,我们第一印象是这是一个错别字,而不会想到或许它是在表达另一种更充沛、更加令人震撼的情感。
就好像世间有一个女子,让你为她心醉,她大概就是你最喜欢的女子了,而如果这个女子妖艳无比,让你为她倾城倾国,她应该就是你罪喜欢的女子吧。
创新难,看的懂创新的人更是罕见,多少少年的锦句埋没在语文老师的“错别字”下面呢?无怪乎一千两百多年前,韩愈在《马说》中感慨“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辱于奴隶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创新难,看的懂创新的人又那么罕见,那么在“奇怪”面前保持一份好奇之心,不以己度人,以旧度新,就已经是很难得了。
为些罪也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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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文字真的很有趣,对吧。
应该还有更多的有趣的组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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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可以这么鲜活,惊叹的文字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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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蛮值得尝试一下不同的文字组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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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常常给人意外与惊喜的,不同的情境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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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吗,不矛盾吗?何必你们认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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