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思考感悟

  • 逻辑之美–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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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谈逻辑?

    有时候我们经常会发现,在某日某时出现的错误问题惊人相似的接着出现,有时会感觉到为什么老问题经常出现。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其实管理有时候就是管理已知,防范未知。如果这么来看班组管理的话,现在管理中的很多事情都是从逻辑而演变出来。前因,后果,假设,前提无一不是我们在管理过程中需要需要的问题。

    逻辑的因果

    班组管理中很多方面其实都是有果必有因,有根源,想方法有时就是我们要去做的主要工作。可是在现实管理中,我们发现很多事情明明已经安排下去了,可是收效甚微,管理者在这个时刻通常都会想是不是几个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执行力、计划、检查等等。可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管理者很多时候都会让很多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就像殊不知,管理之美不在流程而在人心。

    逻辑管理

    管流程,管人心。在流程方面,实际我们都有庞大的流程体系去运作,有电子流,有系统支撑等多个系统。让我们在流程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与其这里分析流程不如看看逻辑管理的直接应用。刚才上面我说道了,管理之美在人心。而人心也是管理最无法预知和控制的地方,有时候,我们的感觉往往错误,因为你无法看透人心。如果管理无法控制未知,那么可以运用逻辑来控制已知并尽量让我们知道的更多,下面简单谈谈逻辑的直接应用;

    一、问题逻辑列表

    对于班组的自我管理,我们采用自我的逻辑问题列表可以时刻告诉自己,从理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大脑有时会不知觉的就感性,而问题列表让我们可以更好的直接思考到问题的根源。这里可以用几个简单的概念深深的植入脑中,PDCA和5W1H,这里不累述这两个概念,GOOGLE一下可知。如果这两个概念植入大脑之后,再接着思考问题的本质是什么?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前提是什么?有什么原因导致?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呢?是否可以分类以及细分?分下去之后是否有重叠。

    二、集体问题列表

    针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就班组或者部分的伙伴直接给予问题列表,就像问答题,回答上面的问题。大概可以按照这样的逻辑下来。

    首先思考问题出在那?这个问题是不是我需要解决的问题?

    问题的本质是什么?有没有前提?

    距离目标差距是什么?过去的方式是如何进行的?

    数据方面是否有支撑,资源是否需要考虑?

    下个阶段如果接着进行且要达到目标是否可行?

    可行或者不可行的原因是什么?

    是不是有可以替代的方法?

    这件事情本身的意义到底有多大?如果我抽离了这件事情还能运转吗?缺少什么机制?

    三、问题列表在机制中的深入

    如果具备了第一点的自我逻辑思考和第二点的成员逻辑思考,那么在后续的班组管理过程就可以加入逻辑思考的全面元素。管理有时候需要人性,可是人性的关怀有时候就像感情一样,有时候总是无法拿捏好。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从逻辑的深入角度进行,从班组管理中的方法性、阶段性、目的性思考。

    逻辑管理的简单归纳

    • 个人需要逻辑思考能力,可以先做好列表时刻思考;
    • 人心的管理在于未知,逻辑管理再与条理,给予逻辑题目问答;
    • 逻辑是思考的前提,可以植入管理机制;

    【本篇文章引自我的博客http://zhangtao.bokewan.com/?p=167,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Connecting the dots.

     

    我最喜欢的演讲当属乔布斯在斯坦福毕业典礼时的那经典的三个故事,今天先谈一下对于第一个故事的理解。关于如何串连生命中的点滴(Connecting the dots).

    先把演讲原文摘过来~

    The first story is about connecting the dots.

    第一个故事,如何串连生命中的点滴。

    I dropped out of Reed College after the first six months but then stayed around as a drop-in for another eighteen months or so before I really quit. So why did I drop out? It started before I was born. My biological mother was a young, unwed graduate student, and she decided to put me up for adoption. She felt very strongly that I should be adopted by college graduates, so everything was all set for me to be adopted at birth by a lawyer and his wife, except that when I popped out, they decided at the last minute that they really wanted a girl. So my parents, who were on a waiting list, got a call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asking, "We’ve got an unexpected baby boy. Do you want him?" They said, "Of course." My biological mother found out later that my mother had never graduated from college and that my father had never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She refused to sign the final adoption papers. She only relented a few months later when my parents promised that I would go to college.

    我在里得大学读了六个月就退学了,但是在十八个月之后–我真正退学之前,我还常去学校。为何我要选择退学呢?这还得从我出生之前说起。我的生母是一个年轻、未婚的大学毕业生,她决定让别人收养我。她有一个很强烈的信仰,认为我应该被一个大学毕业生家庭收养。于是,一对律师夫妇说好了要领养我,然而最后一 秒钟,他们改变了主意,决定要个女孩儿。然后我的排在收养人名单中的养父母在一个深夜接到电话,“很意外,我们多了一个男婴,你们要吗?”“当然要!”但 是我的生母后来又发现我的养母没有大学毕业,养父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她拒绝在领养书上签字。几个月后,我的养父母保证会让我上大学,她妥协了。

    This was the start in my life. And seventeen years later, I did go to college, but I naively chose a college that was almost as expensive as Stanford, and all of my working-class parents’ savings were being spent on my college tuition. After six months, I couldn’t see the value in it. I had no idea what I wanted to do with my life, and no idea of how college was going to help me figure it out, and here I was, spending all the money my parents had saved their entire life. So I decided to drop out and trust that it would all work out OK. It was pretty scary at the time, but looking back, it was one of the best decisions I ever made. The minute I dropped out, I could stop taking the required classes that didn’t interest me and begin dropping in on the ones that looked far more interesting.

    这是我生命的开端。十七年后,我上大学了,但是我很无知地选了一所差不多和斯坦福一样贵的学校,几乎花掉我那蓝领阶层养父母一生的积蓄。六个月后,我觉得不值得。我看不出自己以后要做什么,也不晓得大学会怎样帮我指点迷津,而我却在花销父母一生的积蓄。所以我决定退学,并且相信没有做错。一开始非常吓人, 但回忆起来,这却是我一生中作的最好的决定之一。从我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可以停止一切不感兴趣的必修课,开始旁听那些有意思得多的课。

    It wasn’t all romantic. I didn’t have a dorm room, so I slept on the floor in friends’ rooms. I returned Coke bottles for the five-cent deposits to buy food with, and I would walk the seven miles across town every Sunday night to get one good meal a week at the Hare Krishna temple. I loved it. And much of what I stumbled into by following my curiosity and intuition turned out to be priceless later on. Let me give you one example.

    事情并不那么美好。我没有宿舍可住,睡在朋友房间的地上。为了吃饭,我收集五分一个的旧可乐瓶,每个星期天晚上步行七英里到哈尔-克里什纳庙里改善一下一周的伙食。我喜欢这种生活方式。能够遵循自己的好奇和直觉前行后来被证明是多么的珍贵。让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吧。

    Reed College at that time offered perhaps the best calligraphy instruction in the country. Throughout the campus every poster, every label on every drawer was beautifully hand-calligrapher. Because I had dropped out and didn’t have to take the normal classes, I decided to take a calligraphy class to learn how to do this. I learned about serif and sans-serif typefaces, about varying the amount of space between different letter combinations, about what makes great typography great. It was beautiful, historical, artistically subtle in a way that science can’t capture, and I found it fascinating.

    当时的里得大学提供可能是全国最好的书法指导。校园中每一张海报,抽屉上的每一张标签,都是漂亮的手写体。由于我已退学,不用修那些必修课,我决定选一门书法课上上。在这门课上,我学会了“serif”和"sans-serif"两种字体、学会了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中改变字间距、学会了怎样写出好的字来。这是一种科学无法捕捉的微妙,楚楚动人、充满历史底蕴和艺术性,我觉得自己被完全吸引了。

    None of this had even a hope of any practical application in my life. But ten years later when we were designing the first Macintosh computer, it all came back to me, and we designed it all into the Mac. It was the first computer with beautiful typography. If I had never dropped in on that single course in college, the Mac would have never had multiple typefaces or proportionally spaced fonts, and since Windows just copied the Mac, it’s likely that no personal computer would have them.

    当时我并不指望书法在以后的生活中能有什么实用价值。但是,十年之后,我们在设计第一台 Macintosh 计算机时,它一下子浮现在我眼前。于是,我们把这些东西全都设计进了计算机中。这是第一台有这么漂亮的文字版式的计算机。要不是我当初在大学里偶然选了这么一门课,Macintosh 计算机绝不会有那么多种印刷字体或间距安排合理的字号。要不是 Windows 照搬了 Macintosh,个人电脑可能不会有这些字体和字号。

    If I had never dropped out, I would have never dropped in on that calligraphy class and personals computers might not have the wonderful typography that they do.

    要不是退了学,我决不会碰巧选了这门书法课,个人电脑也可能不会有现在这些漂亮的版式了。

    Of course it was impossible to connect the dots looking forward when I was in college, but it was very, very clear looking backwards 10 years later. Again, you can’t connect the dots looking forward. You can only connect them looking backwards, so you have to trust that the dots will somehow connect in your future. You have to trust in something–your gut, destiny, life, karma, whatever–because believing that the dots will connect down the road will give you the confidence to follow your heart, even when it leads you off the well-worn path, and that will make all the difference.

    当然,我在大学里不可能从这一点上看到它与将来的关系。十年之后再回头看,两者之间关系就非常、非常清楚了。你们同样不可能从现在这个点上看到将来;只有回头看时,才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你必须相信,那些点点滴滴,会在你未来的生命里,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你必须相信一些东西–你的勇气、宿命、生活、因缘,随便什么–因为相信这些点滴能够一路连接会给你带
    来追随内心的自信,它使你走离平凡,变得与众不同。

     

    其实原来一直不怎么明白这个故事的含义,虽然乔布斯用自己大学退学后选了书法课,从而使个人电脑有了现在漂亮的版式作为例子来解释串联生命点滴的含义,但很多道理是不亲身经历后无法体会的。但最近一个月经历的一些事情让我对段话颇有感触。

    四月份学校组织伦敦暑假项目选拔,我因为现场编出的程序被选中了。这是结果,往前推是什么呢,是我看到通知后相信这次选拔只要报名人人都有机会;是我3月份为了准备其他科的大作业去图书馆借JAVA的书;是我2月份为了准备TOEFL练习口语;是我上学期期末花了两个星期学习Linux,编互联网最后的大作业;是我去年7月份JAVA的93分;是我去年4月因为错过去伦敦旅游的机会而一直念念不忘;……再往后推一下,是我4月底因为和别人分享经验交到了很多朋友;是我5月份成为和项目有关的大会的志愿者;再往后就暂时没发生了……

    结论很简单:

    1.机会!=运气,把握机会是靠点滴的积累。

    2.我们不仅可以串起过去的点滴,也可以预测一些未来的点滴。

    3.改变你的正是点点滴滴。

    我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来再次说明connecting the dots,也希望看到的同学能回忆自己的过去,与大家分享相关经历~

  • 我的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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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博文本来是打算命名为《如何选书和读书》,在转念之间,对自己的水平做了充分的评估。我想就读书的书龄和年龄来说都无法给到权威性,与其说选书和读书不如说说我自己如何读书好了。

    【时间有限,书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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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自己的生命有限,就像千年之前就有哲学家喜欢把这个当哲学问题一样。如果用生命来衡量我们一生价值,不是看在死亡的那刻看我们获得多少金钱,而是看我们的灵魂是不是比刚出生的时候纯净了多少。谈到这里,我觉得有宗教信仰的人是幸福的。这里不是谈封建迷信,而是例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核心都具有教人从善的教义。虽然到现在我们依然无法证明宗教的神、天堂是否存在,可是教导世人从善的人确实事实存在的。现代我们的社会喜欢谈科学,可是什么又是科学?科学就是等着被下一个新的科学被打破的谬论罢了,只是现在为止目前是看上去最对的选择罢了。历史上的很多科学都有些举例,无论是生物学、物理学等等领域

    像托勒密(Ptolemy)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提出的理论,其中有些与我们日常所观察到的事实是相悖的。当然也有例外,譬如印度的一些哲学家和天文学家在原子论和天文学方面所给出的许多描述是正确的,再举例如希腊的思想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在力学方面导出了许多正确的结论,像我们熟知的阿基米德定律。

    可如果科学也是伪证,那是不是我们就要放弃学习,放弃读书了呢?如果是两个方面来看的话,学习让我们的心灵不断进化,更近接近于“人”,学习让我们不断发现错误,不断看到真题,不断进步。从这里谈的话,就是“智慧”的进步,注意区别,“智”和“慧”的分开发展的,就像IQ和EQ。

    读的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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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其实就像我们生活其他的行为一样,读书是为何?如果读书仅仅是为了看上面的文字那不是没有意义吗?人类之所以和其他的地球物种不一样,从很大程度上来看。文字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从目前来看,暂时还没有发现超越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发明。正是因为有了文字,人类的智慧才能不断的留存下来,从过去到现在的几千年乃至上万年,才能有我们现在享受的便利,能一天之内从深圳到欧洲,横跨大西洋,这个都不用千年之前,就是几百年之前也都是人类无法想象的。

    书本是没有生命的,而书本上的思想是具有生命的,我们读书就是和千年乃至全球范围的人进行的思想交流。如果我们需要了解古代中国人的思想,看孔子、老子的书,要了解早期欧洲的哲学思想,可以看亚里士多德、帕拉图的书,如果要了解现代各个领域的思想和知识,仅仅通过通过看一本书就可以穿越时空、时间、地点的障碍。所以不能不说人类之伟大,始于文字。

    书要挑着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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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每逛书城的时候,总是看到很多人心怀虔诚的态度为求知而去买书。如果这个问题放在春秋那个时代,我想就不必讨论了。那个时代,没得选。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学习的资格的。可是现在,信息的无限爆炸,垃圾信息的数量远胜于有效信息。上网搜索资料,垃圾信息一大推。所以我看,虽然现在书很多,信息很多,可是知识却还是有限的。要不就可能出现一个情况。你现在打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好好善待自己的身体,打算去买本书,结果买了本张悟本学的绿豆学,那后面的结果就知道了。

    有效的知识一定要通过甄别,有了甄别之后你才能找到你想要的。挑着书看就太有必要的了,如果按照人的一生有效时间来计算的话,假设可以活到80岁,平均每天阅读一小时(事实上就日均一小时都是很高的标准),也就是29200个小时。按照正常的阅读每小时40页来计算的话(事实上40页也是很高的标准),一本书怎么也有250页左右吧。人的一生充其量就只能阅读4672本书。虽然事实上很多好书还是需要看很多遍的,所以好书一本顶万本烂书,烂书离的越远越好,也算是善待自己,珍惜生命吧。

    读书破万卷,找书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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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碰到烂书,可是碰到烂书不用怕。现在的烂书普遍有个特点,说的都是大而非的东西,因为都是东拼西凑嘛。所以我想,针对烂书,一点都不用怕,因为很多人都会碰到这个囧境。记得初入职场的时候,听的非常多的一句话“从数变到质变”。如果用来形容书的话,相信也是可以从做到这点。

    杜甫曾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写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然对此句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我想用来形容读书的话,就读书读多了,相信慢慢对书也有了感觉,也会有自己的标准。就像衣服穿多了,总该自己该买什么了。换成现代话来说“读书破万卷,找书如有神”

    【书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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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书

    如果有的挑的话,最好选择一些老书。这里指的老书,其实就是再版多次,获得N多人认同的经典书籍。老书一般都是经得起时间的见证。在畅销书当道的今天,还是不乏有很多人读中国的哲学和西方的哲学,这些书都是历经千年之上。说明好的东西永远不怕没市场。

    得慧而智

    书籍一般有两种区别,总的来说,就是智慧和知识。知识方面的书一般都是为了获得技能上面的提升,智慧方面的书则是提升自己的心智。无论是那种书,都需要我们去用,去体会才能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体会。

    古今中外

    深奥的书要扩展的看,扩展就是四个字“古今中外”例如谈到人心的修炼,古:四书,今:出现很多类型书,谈心智,很多都是畅销书,不做论述,中:心理学(引入不久)外:超个人心理学;都是从科学的层面分析,还有宗教体系的古今中外,谈远了。其实就是什么事,观其全,才能得其细。评价就是当你对这件事情特别清楚的时候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如果看书的话,当觉得这里面的观点有问题的话,那立刻可以看看古人怎么说,国外的专家怎么说,国内的其他领域专家怎么说。综合了之后,你能明白读书古今中外的好处了。

    【读书的心法】

    本来是想讲方法,可是想到很多东西不是用方法也能解决,就像一件事在明确规范的情况下每个人出来的效果都是不一样,我想这个就是心法吧,有内而出。对心法有兴趣可以看下曾国藩修身十二心法1、持身敬肃;2、静坐养性;3、读书专一;4、阅读史书;5、说话谨慎;6、保养真气;7、求学不倦;8、爱护身体;9、爱护身体;10、;技不荒疏;11、饭后写字;12夜不出门。”

    随性读书的普遍

    随性而读书存在很多方面,例如随手翻的报纸、杂志等,看完就结束,属于消遣性,基本上没有重复阅读的必要性。可是如果要想从庞大的垃圾信息当中提取有效知识的话,仅仅随性读书是不够的。不过不能说随性读书没用,如果最近对某方面感兴趣,就买近期的杂志,毕竟有很多信息,就像报纸一样,是很讲究时效性的。给随性读书定义的话,其实很简单,最好不要在随性读书上面占用太多的时间。这个和看电视有点像,打发时间而已。我自己也有看相关类型的一些杂志,不过最好建立在相关知识领域已经建立框架,那么看到的信息就能在自己的知识管理里面做添油加醋作用而已了。

    一次就读一本

    虽然我们的书柜里面有很多书,电脑里面也有很多的电子书。可是事实上我们一次也只能看一本。曾国藩在修身十二心法里面也提到了读书专一,看完一本接着一本。这个和看电视频繁换台一样,看来看去结果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在《HOW TO READ A BOOK》里面谈到了主题阅读,围绕一个主题进行全方面的阅读。

    主题阅读是建立在领域内的知识已经有所了解,围绕专题开展,可以一次翻看几本书。不过事实上也还是一次只能看一本书,毕竟看的时候也是一本而已。一本书可以形容为一次看一本,也是说成是领域方面的知识在心里面的一次一本。毕竟对于刚接触的知识领域我们还是先看经典书形成知识框架,当有新的知识进来的时候,只需要在相应的科目里面添加就可以了。

    目的性读书还是计划性读书

    有些朋友非常喜欢用很牛的方式说一年能看几百本书,看上去视乎很牛。在我看来,书的速度不是关键。当然就不用给自己规定在多少时间内要读完多少本书了。书的根源是里面的内容,你是否理解这个才是关键。如果每本书都是囫囵吞枣,那么知识也是泛于表面。现代社会最讲究已经不是广度而是深度。

    我的读书一般是建立框架,添枝加叶,然后总结思考,接着通过各种方式输出,再不断的添枝加叶,接着循环。最高深最有用的方式一般都是最简单最有用的。看着现在市场反正强调的那么多商业模式,其实就是那么回事。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幸福的方法》,里面反复强调的方法其实就是最简单的道理。

    用KPM的方式来打理自己读书

    当随着自己读的书越来越多的,就要开始建立自己的KPM(Knowledge Production Management),也叫个人知识管理。此方面的知识网络上有很多,随手GOOGLE一下。包括体系建立的原则,工具的使用等等。但是要切记,所有的工具都是为目的而服务,不要过分迷恋工作。

    【输入到输出,一气呵成】

    如果是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心灵得到升华,知识得到进步等等的目的。那武林神功的练成就要通过练习才能获得。看书只是作为输入的方式,输出才是关键。不要让书里面的内容如流水,匆匆而过,一流而逝。输出的方式包括很多种,但是总的来说,无非三种,一种是写,一种是说,还有一种是想。这里只谈写的方面

    读书笔记

    Ø 摘要,把书上认为重要的东西摘抄下来,或者COPY下来,这是原始记录的方式;

    Ø 把文本的内容做框架总结,例如做思维导图;

    Ø 针对书本内容从厚到薄,写个博文,写个简单的总结都可以;

    Ø 针对专题性内容,把书里面点做个添枝加叶的过程;

    输出的地点

    网络工具:googlenote、豆瓣、evernote;

    知识整理:boogunote、我的博客

    工具尝试过很多,到后面发现其实工具都是外在,其实最好一本笔记本一支笔足以。记住,永远不要迷恋工具,思想才能硬道理。

    【说在最后】

    听说读写

    学习新概念的时候知道了这个概念,就是充分调动身体所有的输入和输出工具,让自己得到充分练习,于是其他就是水到渠成了。

    看书的时间和方式

    只要挤得出时间看都成,走路的时候可以听书,在家的时候可以看书,坐车的时候可以用EBOOK来看。现在的电子书越来越多,其实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很多,选择哪种都成,不要忘记输入和输出的系统性就好。

    我的推荐

    写在最后:

    在写这篇博文的时候发现话题越来越大,包括如何做笔记,如何做个人知识管理,如何进行系统化思考,各种工具的使用和比较,KPM体系的形成与搭建,时间管理到精力管理的应用,专注能力的锻炼等,心理修炼等。

    而实际上这些话题每一个都是需要用大篇幅内容来阐述,所以最后这篇博文都是一些相对比较浅的见解。

    书单我就不想推荐了,感兴趣到豆瓣找我:http://www.douban.com/people/35176542/

    对这个话题有兴趣继续讨论到新浪微博找:http://t.sina.com.cn/1424536747

    对跑步感兴趣,做主题阅读的方式搞定了跑步,也写了遍跑步的博文,感兴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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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PT的7个“似是而非”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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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T也许是最浪费生命的东西。

    对于很多职场人士来说,制作PPT幻灯片是最耗时费力的工作。在咨询行业、软件行业,以及那些我们通常成为“乙方”的行业,人们要频繁使用PPT来向客户介绍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在公司的市场部、销售部、培训部,PPT也是每天要一定要面对的东西。制作PPT占用了他们大量精力,加班、开夜车。PPT对他们来说简直成了枯燥乏味的代名词,甚至是迅速浪费生命的手段。

    为什么有技巧却没效率?

    在面对以上这些行业和专业的PPT教学中,我愿意把“提升效率”作为首要问题来对待,其重要性要高于美观,仅次于信息传达的质量。在分析了职场中PPT的完成效率之后,我发现:PPT制作效率低下的人群中,往往不是最缺乏PPT技巧的那部分人。恰恰相反,那些自认懂得不少PPT方法和技巧的人效率却很低!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的PPT技巧很多,多得有些杂乱。这些技巧可能来自于一些书本经验,或者干脆来自于一些不可靠的PPT高手的指南。网上流传的各类PPT教程,初学者是不容易鉴别的,有用的没有用的,好的坏的都跟着学了。而有些经验都凭个别的感觉而产生,缺乏严谨的依据,多数呈现出的“似是而非”的面貌,但因为它对初学者具有诱惑力而被广泛传播。那么,如果深究起来这些技巧很难站得住脚。正是这些“好像有用”和“好像很对”的技巧,让人们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那些“似是而非”的经验和技巧导致PPT误区!

    下面就来看看,为什么一些PPT的经验之谈,“好像有用”和“好像很对”的技巧,其实只是“似是而非”的误区:

    误区1: 面子工程 ── 过度设计PPT封面

    如果你用很多心思和精力,只求把PPT的第一页设计得非常好看,这是一个误区。

    一个用于演讲的PPT,封面的设计水平和内页保持一致即可。因为第一页幻灯片(封面)停留在听众视线里的时间不会很久,哪个演讲者都不可能对着封面就大讲特讲。演讲者需要尽快进入演说的开场白部分、然后是演讲的实质内容部分。PPT封面仅仅是告知听众你的某个演讲开始了,题目是什么。所以封面不是PPT要呈现的重点。

    如果在封面上浓墨重彩,也许一定程度上能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可是这种做法并不聪明。精彩封面翻过去之后的后续PPT页面呈现平庸之态,会让人很失望。这种金玉其外的PPT,我们上网随时可以找到一大把。

    相比之下,宁愿在略显低调的封面之下,暗藏精彩的内页,在演讲过程中不断提升听众的满意度;也不要快闪过一个虚张声势的封面之后,露出平凡的内页,让听众的希望落空。

    对于非演讲类PPT,即那些我们相互传送和分享并仅在电脑屏幕上阅读的PPT,情况又是如何呢?

    同样也不需要为封面那么操心。

    封面过度设计的趋势,是非演讲类PPT带来的坏风气。这种风气,起源于印刷品读物,比如,书籍的装帧和封面设计是很重要的。不过,我们不应该把书籍设计的做法都照搬的PPT上。载体的性质不同,应用的场合不同。

    正是因为书籍的封面设计很重要,那些伪书和平庸粗糙之作就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它们在封面上下了特别的功夫,用一个华丽的外表去包装了一个平庸的内在。这样短时间内会拉动销量,书店柜台前那些匆忙的读者,在来不及细看的情形之下,会被封面的设计吸引,又被腰封上的赞美和推荐诱惑,于是就买了。但是回家看了之后当然就知道自己买错了书,这是很多爱书之人都犯过的毛病。

    所以说,不论你是一位认真写书的作者,还是一位对读者负责的PPT作者,都应该远离这种骗招。

    侥幸使用这种骗招对PPT来说没什么用。因为翻完一个PPT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里面的内容是否充实、是否有用不会那么难以判断,至少比判断一本书容易得多。一个封面花枝招展的PPT并不会赢得什么喝彩。最多放在网上展示,骗取一些点击量和下载量。所以,对于PPT来说,绝对不存在“一俊遮百丑”的规律。

    给大家的建议是:PPT的每一页都应该得到重视,甚至有些内页,那些关键要点的页面,比封面更为重要。

    (笔者深知:设计一个好看的PPT封面,仍然是每一位PPT作者的心理需要,那么适可而止就可以了。不要占用过多的精力,要保证封面和内页的一致性。)

    误区2: 品牌工程 ── 把logo放到每一页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每页PPT都放上公司的logo,会让观众或读者对此品牌更加喜欢或者更加记忆深刻,没有这样的结论,这是个一厢情愿的想法。由于这种做法由来已久,所以几乎变成了一种默认的做法。很少有人去追究:这样做有用吗?

    据观察,那些注重公共形象的大公司,其CEO和高管的主题演讲幻灯片,已经很少有人再于页脚放置公司logo了。越来越多的高品质PPT,仅在干净纯粹的背景上放上关键的内容,其他干扰视觉的小东西都被清除掉了。如果我们从听众的角度来看,更不需要这些logo。听众们当然很清楚台上讲话的人是来自哪家公司,主持人介绍过,会议清单里也列出了,会场边的展架上也印出来了,那你还需要每页PPT都打出来么?

    不过,公司或者组织的视觉形象仍然是重要信息,值得传播。那么,你应该在PPT开始部分和结束部分以专门的页面大大方方地呈现出来,在上场和退场致谢的掌声中,投影出这个页面。并且,这个页面上你的logo不再小小的躲在角落里,而是页面的中心,是唯一的内容,这样的做法更为充分,足够好。我们看到在苹果的产品发布会上,乔布斯就是这么做的。

    误区3: 版权工程 ── 为PPT打上底纹水印

    PPT作者出于对自己原创内容强烈的保护心理,在通篇的PPT上打上底纹水印。这种完全漠视视觉传播效果而强调保护版权的做法没有什么用,简直傻的有点可爱。

    PPT已经投影出去了,或者email给对方了,你怎么还奢望别人无法抄袭你的东西呢?打上水印只不过为抄袭者制造一点点手工上的麻烦而已。而对那些想“借鉴”你的成果的聪明人,瞄上一眼就够了,怎么还会为去掉你的水印而发愁呢?

    正确的做法是在PPT最后一页,以正确格式做版权声明。同时你也要知道,即使这样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误区4: 进度管理 ── 为PPT加上页码

    页码来自书籍和出版物,它一方面提醒读者阅读的进度、当下的位置,同时也便于翻阅查找。如果在PPT里使用页码,只是在提醒读者:本PPT欢迎被打印并装订!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作用。如果是一个演讲PPT,页码也无法表明演讲的进度,因为演讲者在每一页上花费的时间是不尽相同的,即使还剩2页PPT,演讲者要讲多长时间谁又能说得准呢?

    去掉页码,让你的PPT更简洁一些。

    误区5: 装饰工程 ── 为显专业而坚决避开“项目符号”(Bullet Points)

    所有关于PPT的书籍和著作都会反对滥用“项目符号”,有一本算一本。Cliff Atkinson把这种想法大张旗鼓地做了自己的书名:“Beyond Bullet Points”(简体中文版:《PPT演绎──故事化设计》)。

    于是,在职场实际应用中,有人坚决避开“项目符号”,并视之为猛虎野兽,很怕自己使用了“项目符号”而被认为不够专业。当无法不使用项目符号的时候,就把它乔妆打扮一番。比如:有4个或6个要点短句,明明可以是一口气列下来,却硬要做成两列,然后用一些些小线条把文字框起来,再用圆圈把前面的数字圈起来,再或者,前面用小图标替换掉小原点。他们以为这样就避免了“项目符号”,就成了一个“更专业”的PPT!(其实这一类的做法是把“装饰”当成了“设计”,是“最常见”而又是“最没用”的PPT技能)。

    这么做大可不必,还不如直接使用“项目符号”把要点列出来,只要不是通篇都这样就可以了。那些美工上的小花招全都是“时间杀手”,它对“项目符号”乔妆打扮的意义不大,又特别浪费时间。

    也有人仍旧在使用“项目符号”,即使他知道书里都在说“项目符号”多么枯燥乏味,但是并没有为此感到有什么不妥,坚持使用。以我看,只要不是通篇的“项目符号”,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推荐。

    把要点以文字的方式列出来,这是一个最为基本和自然的举动,它本身没有任何不合理的成份。它让人感到平庸和乏味的原因是:一、列出来的条目太多了;二、每页都是这样的做法。其实这两种做法本质上是PPT要点太多太拥挤,从而导致缺乏了要点,这需要作者简化一下内容。

    在某些情况下,“项目符号”是必须的。我在帮助Geeks和Tech Guys改进他们的PPT的时候,发现他们的PPT一定要使用“项目符号”:在列出一个产品的参数的时候,在列出一个技术的特征的时候,最自然而直接的方式是用“项目符号”。不仅作者喜欢“项目符号”,他的读者或者听众,也很喜欢看“项目符号”!这个结果可能会让“PPT专家”们失望了。

    如果有机会观察一个程序员,你会发现,他们可以对着成百上千行的代码,自由自在地阅读,能不停地在屏幕里上下翻动多页而不迷失。一会儿找到一段代码,编辑一下,一会儿又咔咔地写一段。那些代码行,简直就是无数的“项目符号”!对这样的人来说,PPT里的“项目符号”超过10条也不会有什么阅读障碍。如果你这个“PPT高手”要把它们“改造并包装”一番,那简直就是在和这些人闹别扭。

    Slideshare网站上有很多带“项目符号”的PPT,并且都非常受欢迎。

    误区6: 把PPT做成多媒体点播 ── 为PPT加入热链接和选择菜单

    无论是卡拉OK房里的点播屏幕,还是光盘出版物的多媒体演示,都有一个精美的甚至是多重的选择菜单,点进去之后仍会有相互链接和跳转的按钮。

    PPT绝对可以做成这个样子,但是非常没有必要。

    我们说PPT最本质的功能是辅助台上演说。演说是线性的,是随时间不断向前推进的陈述和交流活动。即使往PPT里加了菜单和链接,听众也绝对不可能控制你的演讲,那又何必呢?

    如果不是做软件Demo,我向来不建议PPT演讲人守着电脑,抱着键盘和鼠标,好像离不开母亲怀抱的胆小孩子。你应该自信的走上前去和听众说话,用一个遥控器来翻动PPT画面,保持和听众的目光交流。对于一个充满链接跳转和菜单的PPT,你就守着电脑走不开,就和演讲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了。

    误区7:审美疲劳 ── 老是觉得自家的PPT应该有个新样子

    我常常遇到这种情况,某个公司对自己的PPT外观设计及模板感到不满意,提出要设计更好的。其实那个模板蛮不错,精心考量过各种角色在各种情况下的应用场景,外观和功能都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是公司的老板或者高管觉得有些“审美疲劳”了,结果就再花精力设计一套新的PPT模板。但是再出来“新形象”可能一点也不比之前的高明,甚至还不如之前的。不过因为它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了,所以大家都很开心很满意。

    这是一种误区。对于一套PPT模板,感到乏味和审美疲劳的,通常是自己的员工和同事。他们每天对着它,产生这种想法不奇怪。但是,PPT的演示目的是给听众看的,听众是客户,是和公司相关的公众、媒体、商业伙伴等等。听众有“审美疲劳”吗?

    我们应该从听众的角度考察自己的PPT。也许,你的多数客户仅仅见识过你们一两次PPT提案,还没有给你们机会第三次展示自己,又怎么会对你的PPT感到审美疲劳呢?麦肯锡多年使用黑色模板,奥美使用红色模板,难道他们的顾客被腻死了吗?

    公司PPT也如公司视觉形象一样,需要保持风格相对的稳定,品牌形象是一个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既然是品牌形象,就不能老是求新求异,不需要频频变换花样。

    * * *

    以上观点纯属一家之谈,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同样,我们这里暂不谈美工设计部分,仅仅谈大家最常见的方法上的问题。至于谈谈“PPT中‘似是而非’的设计误区”,那是另一篇文章了,我们另文再说。

  • 素质拓展,拓展了什么?

    一个人能做的不是团队
    本周末公司组织了一次素拓大会,四百余人风风火火地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往日里只是在办公室相见的同学们(我们把CEO叫校长,同学就是同事),这次却是经历了欲火奋战的快乐和刺激,平日里大家只顾忙自己的事儿很少有这样的机会,现在确实是了解到了团队的力量。
    大家都在经历素质拓展,到底拓展了什么,仔细想想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追求目标坚持的毅力

    攀高抓杠是最常见的项目,对于恐高的同学来说必是一个挑战。高高的杆越爬越抖,心理恐惧也越深,更别说到时候站起来,一个诀窍是一路爬不要向下看眼睛盯着上方,看着那个杠就好了。通常工作生活也是如此,或许前路充满迷茫和恐惧,但如果你能看到目标或者刚开始制定好目标,就要坚持勇敢地走下去。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但过了明天,或许就是一片阳光。

    二、相信他人相信团队的力量
    现在的工作即便你是个全能型选手,是大牛也得在团队中和谐共处。团队要想有高效的执行力,团队就得步调一致,相互间彼此信任。任务是团队的,是需共同完成的,这时候的自信往往会造成自大,团队面前一定是建立在信任和真诚的基础上。

    三、自我认识挑战自我的能力
    说实话我算是中度恐高人士,站上高杆我花了很多时间,不是慢是真的不敢。这之前我自己知道自己的这一点,出发前大家一起给我充电,我告诉自己可以试试挑战一下,说不定就成了。犹豫必定会衍生更多的胆怯,要想成功必须大胆出击。在大家的鼓励下我最终慢慢站了起来,顺势一跃跳了出去,那一刻就已经成功了。心理学上有一个自我挑战的临界点,过了那一刻所有的脆弱都将灰飞烟灭,重要的是你挑战了那一刻。

    四、学会化对手为友邻的智慧
    期间有一个项目,是三个组比赛完成一个游戏,每个组三次机会挑战机会每次挑战限时60秒。短短60秒几乎无法完成既定任务,3次机会太少太少。我们每个组都围起圈儿讨论着自己的战术和策略,谁也没想过互相共享信息和想法,最终都没能挑战成功。后来培训老师说,这个游戏我们都盯着30张卡片的大目标,谁也没想着分享。大家的流程基本上都是第一次试探卡片内容和熟悉游戏环境,第二次搜集卡片信息,第三次真正挑战但时间不够。事实上,如果三个组结盟就有9次机会,那么除去前两次,还有其次机会,挑战是可以成功的。900万或者更多的市场我们已经拿下了,怎么分还不好说么!

    五、全面了解团队清晰定位自我
    培训最后是大家一起通过拍手拍椅子等不同的节奏来一起完成一个节目。刚开始排练的时候,你会感觉到旁边的人和你的节奏很像但又像是鼓励捣乱来干扰你的,完全被扰乱了意识。后来经过老师的介绍和分声部展示之后,明白那个细微的区别在哪里,明白自己的位置和对方的意义。现实中也往往如此,在你对对方没有完全的了解的时候,总有所猜忌和怀疑,同时认不清自己的方向,没有清晰的定位,那样的后果就是影响团队战斗力,团队间互相了解各司其职在重要不过了。

    个体在团队中,往往存在多多少少的情绪和不良状态,但是往往互相了解和信任后,团队会融化你你也会被团队所接纳,重要的是你要知道自己站在哪里,为什么站在那里!

  • 魔鬼的悖论,每天提醒自己(Zz)

    网上看到这个,觉得我们心里隐藏很深的一些坏毛病,发上来,大家共戒共勉。

    1.求胜欲太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惜一切代价去打败对方;

      2.太喜欢加分:不管有没有必要,每次讨论时总是要发表一番自己的见解;

      3.太喜欢点评:总要对别人的说法点评一番,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

      4.总是发表破坏性评论:为了想要更深刻、更诙谐而说出一些不必要的讥讽的话;

      5.喜欢用“不”、“但是”或“可是”来开头:实际上是告诉对方,“你错了,我才是对的”;

      6.告诉世界你有多聪明:总是告诉周围的人你比他们想象的更聪明;

      7.乱发脾气:经常在愤怒时跟人沟通,把情绪上的波动作为管理工具;

      8.否定别人或故作高深:比如“让我来告诉你这样做为什么不行”;

      9.隐瞒信息:为了使自己占有一定的心理优势而拒绝与人分享信息;

      10.不懂得赞赏:不懂得表扬或激励别人;

      11.喜欢抢功:高估自己在某项工作中的作用,这是最令人厌恶的恶习;

      12.喜欢找借口:把坏习惯归结为某种无法改变的原因,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13.把一切失误和缺点都归咎于过去:其实是在掩饰自己的过失;

      14.偏袒下属:不能公正地对待自己周围的人;

      15.拒绝道歉:拒绝为自身行为承担责任,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影响到了其他人;

      16.不懂得聆听:对同事最不礼貌的表现;

      17.不懂得感激:最缺乏礼貌的坏习惯;

      18.惩罚报信人:错误地攻击那些本来想要帮助你的人;

      19.乱找替罪羊:总是把自己的过失推到其他人头上;

      20.过于强调自我:把自身无法改正的缺点看成美德,总是强调“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 氣質是如何養成的。

    一、沉稳

    1. 不要随便显露你的情绪。
    2. 不要逢人就诉说你的困难和遭遇。
    3. 在征询别人的意见之前,自己先思考,但不要先讲。
    4. 不要一有机会就唠叨你的不满。
    5. 重要的决定尽量有别人商量,最好隔一天再发布。
    6. 讲话不要有任何的慌张,走路也是。

    二、细心

    1. 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常思考它们的因果关系。
    2. 对做不到位的执行问题,要发掘它们的根本症结。
    3. 对习以为常的做事方法,要有改进或优化的建议。
    4. 做什么事情都要养成有条不紊和井然有序的习惯。
    5. 经常去找几个别人看不出来的毛病或弊端。
    6. 自己要随时随地对有所不足的地方补位。

    三、胆识

    1. 不要常用缺乏自信的词句
    2. 不要常常反悔,轻易推翻已经决定的事。
    3. 在众人争执不休时,不要没有主见。
    4. 、整体氛围低落时,你要乐观、阳光。
    5. 做任何事情都要用心,因为有人在看着你。
    6. 事情不顺的时候,歇口气,重新寻找突破口,就结束也要干净利落。

    四、大度

    1. 不要刻意把有可能是伙伴的人变成对手。
    2. 对别人的小过失、小错误不要斤斤计较。
    3. 在金钱上要大方,学习三施(财施、法施、无畏施)
    4. 不要有权力的傲慢和知识的偏见。
    5. 任何成果和成就都应和别人分享。
    6. 必须有人牺牲或奉献的时候,自己走在前面。

    五、诚信

    1. 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说,说了就努力做到。
    2. 虚的口号或标语不要常挂嘴上。
    3. 针对客户提出的“不诚信”问题,拿出改善的方法。
    4. 停止一切“不道德”的手段。
    5. 耍弄小聪明,要不得!
    6. 计算一下产品或服务的诚信代价,那就是品牌成本。

    六、担当

    1. 检讨任何过失的时候,先从自身或自己人开始反省。
    2. 事项结束后,先审查过错,再列述功劳。
    3. 认错从上级开始,表功从下级启动 |
    4. 着手一个计划,先将权责界定清楚,而且分配得当。
    5. 对“怕事”的人或组织要挑明了说。

    原創作者是誰,不會介意分享/。

  • 我的快乐,你们不懂

    文章摘自: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unflower0130
    原文作者:海上的一株向日葵

    一个人的生活,也是可以很美好的。比如,可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情,翻看自己喜欢的书,窝着看自己喜欢的美剧可以穿着宽宽大大的睡衣,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愿收拾屋子、做饭洗衣……
    如此种种,自得其乐。
    可能,我们的这些小快乐在你们眼里,都变了味道,我们享受的这些一个人的美好时光似乎都变成了寂寞、伤感,甚至是可怜。
    是的,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城市,是会感到无聊,因为亲人,最好的朋友都不在身边,怕的时候没人陪,伤心难过的时候没人安慰,但就是种种的这些,才让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独自去面对啊。身边总有人陪,总有安排好的事情等你去做,你就享受不到这些独自生活的经历了啊。谁保证生活一定就是开满鲜花的呢,谁又能保证鲜花丛中没有荆棘呢?谁又能说那些经历的磨难甚至是痛苦不是人生的一种体验呢?
    我们选择了别处生活,选择了离开最熟悉的地方,就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可能,我们所经历的这些在外人眼中会变得可怜甚至是悲惨:自己做饭、洗衣啊,自己一个人面对生活的种种啊,甚至是自己养条狗这种在自己看来是很有情调的生活方式在外人眼中也都变成了打发无聊时光的无聊消遣

    有些生活体验,是要等到过去之后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的。当下,我们还挺享受这种一个人的时光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有大把的时间思考自己当下正在做的事情。所以,请别在这个时候告诉我们这种生活是有多么悲惨,需要赶紧找个人嫁了,然后过blablabla的生活……
    拜托,什么样的生活都有它的烦恼,组成了家庭,你也不能就保证从此就没有了任何烦心事啊,说不定那会考虑的事情更多,烦恼、麻烦更多了呢?!同样,什么样的生活也都有它的快乐,可能某些你们所谓的快乐我们没有体会,但我们这种孤独中的喜悦你也未必能懂,不是么?
    不是说,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么?君子慎独。孤独的时候面对的心才是最真实的心啊。
    所以,在我们安之若素的过自己的生活的时候,给予鼓励、支持和理解就好了,你们的善意的建议我们会考虑,但最终过活的还是自己,所以,最好别投来同情、悲悯的眼神,我的快乐,你们不懂~

  • 如何成为一个专家

     

    文/Kathy Sierra <本文摘自:2007年12月刊《程序员》134页>

    Kathy Sierra简介: O’Reilly Head First系列畅销计算机图书创建人之一,关注大脑科学与人工智能。

     

    阻碍你从业余选手变成专家的唯一因素就是:专注。

    天才?如果我们投入足够的时间并足够专注,我们都可以一跃(至少接近)成为天才。至少大脑科学家们是这么说的。最棒的是――这样做从来都不晚。

    许多人觉得因为他们没有在年轻时起步,或是缺少天分,所以没有机会再成为音乐家、专家级的高尔夫球手,或是国际象棋大师了,他们错了。根据大脑科学家的研究,只要身体条件不构成障碍,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开发世界级(至少是顶尖专家级的)能力。“天赋异能”和遗传基因的左右并不像想象的那般重要。实际上,表现卓著者更倾向于具备专注,并不断追求更高的境界的能力,理论上来讲,任何人都将会变得更好,只要他愿意区做需要做的事情。

    “天才艺术家”的养成,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倾注了更多的精力来联系。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K.Anders Ericsson博士,花费了20多年的时间来研究天才、神童和杰出人士。在Richard Restak的书《全新的大脑》(The New Brain)中引用了Ericsson博士的话作为结论:

    “对于表现出众的人来说,反复不断重复同样的事情,是为了将他们表现的每个方面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他们不觉得练习沉闷,在每次练习过程中,他们总是能够在某些方面做的比上次更好。”

    问题关键不在于练习了多久,而在于练习的方式。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下面这段话:

    大部分人呢都愿意练习或实践已经擅长的事情,并且避免做的不好的事情。所以我们总是保持在平均水平或业余水平。

    Restak指出,我们要拥有“追求精益求精的激情”。这种专注让具备专家清理的人总能从细枝末节上发现有待改进之处,并且永不知足,而且愿意去做无趣的事情,为成功付出代价。

    有人认为:要想成为世界上最最好的国际象棋棋手、小提琴演奏家、数学家、或是程序员,你可能真的需要一些特别的因素。但是,这是说要成为最最好的。研究明确表明,无论基因多特别,对于让人达到世界冠军级别的水平来说,只能起到1%的推动作用。普通人――即使没有特别的基因――仍然可以成为世界级(至少是国家级)的专家,只要我们愿意付出实践,并且以正确的方式去做。

    要想达到充满激情的状态,必须突破“菜鸟临界点”和“大牛临界点”。一般人很容易落入三个类别中的一个:专家、业余者、掉队者。掉队者在“我做这个很逊”阶段就决定放弃了,他们认为不值得继续。不过最麻烦的――也是我们大部人都难以避免的――就是满足于现状的业余者。他们经常这样说“没错,我知道做这个事情有更好的方式,但是我现在会做了,而且一直这样做下去对我来说很轻松。”他们已经通过了“菜鸟临界点”,但是不想学习新的技巧。他们不想再陷入“逊”的阶段了。这就意味着他们永远无法超越“大牛临界点”。如果跨过这个门槛,他们就会变得更加卓越。能力曲线所处位置越靠上,他们所能得到的激情成就体验也就越强。

    如何让大家更轻松地走上专家之路?记住,变得更好。你能做的更好的事情,将会变得更加有趣、更令你满意,带来更好的体验,并导致更多的涌流(译注:一种心理状态,人在这种状态下能够获得卓越的心理体验。由美国心理学家米哈伊尔.奇凯岑特米哈伊提出并命名)。

    关于“永远不会太迟”的说法――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可以向奥林匹克滑冰冠军金牌说再见了。由于5英尺4英寸(译注:相当于160厘米)的身高,我们职业篮球生涯不会有什么指望了。但是看看这个:女演员吉娜.戴维斯(Geena Davis)从40岁时开始练习射箭运动,这时离奥林匹克运动会选拔赛不到三年的时间,可她竟然差一点就入选了美国奥运射箭队。

    神经科学家说,通过学习,人几乎可以在任何年龄生成新的脑细胞。如果你今天30岁,如果你明天就拿起吉他,到50岁的时候,你就有了20年的演奏经历,水平一定很牛!那你还等什么呢?

    英文原文:

    Link : http://www.noelkingsley.com/blog/archives/2006/04/how_to_be_an_ex.html

    How to be an expert

     


    The only thing standing between you-as-amateur and you-as-expert is dedication. All that talk about prodigies? We could all be prodigies (or nearly so) if we just put in the time and focused. At least that’s what the brain guys are saying. Best of all–it’s almost never too late.

    Seriously. How many people think they’ve missed their opportunity to be a musician, or an expert golfer, or even a chess grand master because they didn’t start when they were young? Or because they simply lacked natural talent? Those people are (mostly) wrong. According to some brain scientists, almost anyone can develop world-class (or at least top expertise) abilities in things for which they aren’t physically impaired. Apparently God-given talent, natural “gifts”, and genetic predispositions just aren’t all they’re cracked up to be. Or at least not in the way most of us always imagined. It turns out that rather than being naturally gifted at music or math or chess or whatever, a superior performer most likely has a gift for concentration, dedication, and a simple desire to keep getting better. In theory, again, anyone willing to do what’s required to keep getting better WILL get better.

    Maybe the “naaturally talented artist” was simply the one who practiced a hell of a lot more. Or rather, a hell of a lot more deliberately. Dr. K. Anders Ericsson, professor of psychology at Florida State University, has spent most of his 20+ year career on the study of genuises, prodigies, and superior performers. In the book The New Brain (it was on my coffee table) Richard Restak quotes Ericsson as concluding:

    “For the superior performer the goal isn’t just repeating the same thing again and again but achieving higher levels of control over every aspect of their performance. That’s why they don’t find practice boring. Each practice session they are working on doing something better than they did the last time.”

    So it’s not just how long they practice, it’s how they practice. Basically, it comes down to something like this:

    Most of us want to practice the things we’re already good at, and avoid the things we suck at. We stay average or intermediate amateurs forever.

    Yet the research says that if we were willing to put in more hours, and to use those hours to practice the things that aren’t so fun, we could become good. Great. Potentially brilliant. We need, as Restak refers to it, “a rage to master.” That dedication to mastery drives the potential expert to focus on the most subtle aspects of performance, and to never be satisfied. There is always more to improve on, and they’re willing to work on the less fun stuff. Restak quotes Sam Snead, considered one of the top five golf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as saying:

    “I know it’s a lot more fun to stand on the practice tee and rip your driver than it is to chip and ptch, or practice sand shots with sand flying back in your face, but it all comes back to the question of how much you’re willing to pay for success.”

    There’s much more to the brain science around this topic, of course–I’m just doing the highlights. And a lot of the research is new, made possible today by how easy it is for researchers to get time with an fMRI or PET scan. And I stretched just a little… there is some thought that to be, literally, THE best in the world at chess, or the violin, or math, or programming, or golf, etc. you might indeed need that genetic special something. But… that’s to be THE best. The research does suggest that whatever that special sauce is, it accounts for only that last little 1% that pushes someone into the world champion status. The rest of us–even without the special sauce–could still become world (or at least national) class experts, if we do the time, and do it the right way.

    Where this ties into passionate users is with the suck threshold and kick-ass (aka “passion”) threshold. Your users will typically fall into one of the three categories in the graphic: expert, amateur, or drop-out. The drop-outs decide that during that “I suck at this” phase, it isn’t worth continuing. They give up. Is that something you can work on? Do you know what your attrition rate is?

    But the most troubling–and where we have the most leverage–is with the amateur who is satisfied with where they are. These are the folks who you overhear saying, “Yes, I know there’s a better way to do this thing, but I already know how to do it this [less efficient, less powerful] way and it’s easy for me to just keep doing it like that.” In other words, they made it past the suck threshold, but now they don’t want to push for new skills and capabilities. They don’t want to suck again. But that means they’ll never get past the kick-ass threshold where there’s a much greater chance they’ll become passionate about it. The further up that capability curve they are, the higher-res the user experience is!

    Can we help make it easier for them to continue on the path to becoming expert? Remember, being better is better. Whatever you’re better at becomes more fun, more satisfying, a richer experience, and it leads to more flow. This is what we’re trying to do for our users.

    Oh yes, about that never too late thing… most of us can kiss that Olympic ice skating medal good-bye. And at 5′ 4″, my basketball career is probably hopeless. But think about this… actress Geena Davis nearly qualified for the US Olympic archery team in a sport she took up at the age of 40, less than three years before the Olympic tryouts.

    And if the neuroscientists are right, you can create new brain cells–by learning (and not being stuck in a dull cubicle)–at virtually any age. Think about it… if you’re 30 today, if you take up the guitar tomorrow, you’ll have been playing for TWENTY years by the time you’re 50. You’ll be kicking some serious guitar butt. And if you’re 50 today, there’s no reason you can’t be kicking guitar butt at 70. What are you waiting for?


    原文作者:Kathy Sierra
    翻    译:孙小小
    审    校:Danny Yu

  • 母亲节快乐

    祝天下所有的妈妈们母亲节快乐!

    天天快乐

    其实,我所希望的,

    并不是仅仅这一天让母亲快乐

    而是,平时我们不让自己的家长生气

    母亲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我们

    现在处在叛逆期的孩们,愿你们早点会晤

    还有忙碌的80,70后们

    记得在忙也往家里打个电话

    没事回家,看看

    问问,真的就很知足了

    妈妈,爱你!
    、、 92。爱妈妈,爱爸爸